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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儿子买爸爸房子:要交8万多税费只能暂时放弃

发表于2013-04-25

  “新国五条”出台后,不少市民都觉得彷徨,任职于银行的市民陈洪(化名)就是其中之一。他告诉记者,自己和父母一家共有三套房子,两套位于天河,一套位于东山。“一套是房改房,其余两套都是这十多年买的,无非就是为了投资保值。”陈洪表示,市民投资渠道有限,好不容易有了一点资产的积累,如果以后又要被征收房产税,肯定不太情愿。所以他之前就一直在考虑把家里的物业转名。


  由于4岁半的孩子将来要入读小学,他就希望把父母独有的那套位于东山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,而把自己和父母共有的一套位于天河的房子,除掉自己的名字。结果多方咨询了很久,他终于知道了先约定份额然后再交易的办法,于是就趁这段20%个税政策还未落实的时间空窗期,前去办理手续。


  “除名很顺利,只花了800多元就成功了。不过买我爸爸房子的时候,一核税,竟然发觉要交8万多元,实在是太高了。之前的一切都是白费心机。”陈洪表示,整个过程花了一个月的时间,由于担心以后真的要按照20%卖房所得交税,所以他也不敢通过赠与的方式把东山的房子转到自己名下,只好暂时放弃,重新陷入纠结之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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